婚前公证成示爱新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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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04:40 北京晨报 | ||||||||
日前,一些情侣前往上海市公证处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不为分清私有财产,而是将私有财产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公证,从而来表达“赤裸裸”的爱情。 34岁的张先生和27岁的李小姐准备明年元旦结婚。他想,如果将自己的财产进行婚前公证,公证为与李小姐共有财产,作为一份求婚礼物,不是可以更彻底地表达自己和李小姐白头偕老之心?张先生告诉李小姐这个想法后,李小姐非常感动,也决定将自己的房子拿出
据悉,目前上海市各区县的公证处都不断接到类似张先生和李小姐的“爱情公证”,将婚前个人财产公证为两人共同所有。据了解,外地公证处曾接到一些纯粹“爱情公证”的公证申请,像“只爱某某一个人,终生不渝”,但是上海市公证处有关工作人员对记者称,纯粹的爱情属于精神范畴,现有法律还没有相关依据可以为无形的感情作公证,因此现在上海公证处不接受纯精神性公证。摘自《新闻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