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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张协助调解函今将发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06:35 北京青年报

  本报讯法官调解官司也可以找帮手了。今天上午,朝阳区法院将发出全市第一份协助调解函,邀请与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有关的组织和个人参与官司的调解工作。此举依据的正是今天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这起官司是近期受理的个体工商户阎某诉北京市朝阳区田华建筑集团公司第一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阎某称,田华一公司下属田一九队于2001年12月25日,从他那里买了87
76元的石材以及运费550元,一直没付款。请求法院帮他讨回货款及运费9326元。在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因阎某文化水平有限,不清楚到底该选择谁当被告,两次起诉都失败了。现在已是他第三次起诉了。为了查清正确的应诉主体,法院决定向牌坊村村委会和黄某发出参与协助调解的信函,邀请他们参与这起案件,协助调解,查清本案事实,提出有效方案,妥善解决此案。

  作者: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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