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供销社还给农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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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06:57 哈尔滨日报 | ||||||||
“农民的富裕程度,取决于他们的组织程度。”两年多来,孙树国抱着把农民组织起来的信念,往返于城乡、企业和农户、经纪人与农民之间,使全县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由原来的4%飞跃到目前的21%。 2002年,孙树国被任命为县供销社主任。供销社曾是孙树国工作十几年的部门,此后又有十几年外贸工作的经历,让他在短短的一年时间里,就使这个全省有名穷社有了改观,
就在大家都认为供销社可以维持的时候,孙树国出人意料地提出创办农村新型经济合作组织的设想,并风风火火地把供销社列入其中。 孙树国认为,就供销社抓供销社肯定不行。原来的农村供销社,是农民自己的经济合作组织,后来离开了农民,成了计划经济的附属物,变成了“二国营”,正是体制上的问题,才使得供销社在改革大潮中奄奄一息。所以供销社要生存,必须跳出供销抓供销。 怎么往出跳?孙树国觉得还得与农民联系起来,把供销社还给农民。 农民处在什么样的状态?一家一户的小生产,市场需要什么不清楚,生产什么不明白,这种普遍的现象使农民成为最大的弱势群体,他们最缺的不单纯是资金技术,更缺的是组织机构。而农村供销社,点多面广网络发达,再加上与农民有着亲密的“血缘关系”,二者恰恰相互需要。但是,二者却不可以简单合作。 孙树国首先在兴隆镇和红光乡搞了两个试点,建立了两个食用菌协会。兴隆的民主村,产业结构调整得好,食用菌产业的牵动作用大,更关键的是这里有能人挑大梁。就这样一个“公司加农户加龙头企业”的协会,一下子解决了农民的产加销问题,创造了“一个劳动力、一亩地(食用菌)、一万袋木耳、一万元收入”的奇迹。 然而,民主村的成功还不能完全叫做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功。因为按照孙树国的设想,这里还没有供销社的成分。但是有了成功经验,孙树国就有了还原供销社的方法。 孙树国把全县的14个基层供销社,通过企业债务、职工身份全解除的方式,打碎了供销社的“国营”体制,然后再通过能人开放办社组织农民股份入社,建立了真正属于农民自己的供销社。孙树国说,与以前比,现在的供销社,产权是农民的,管理权是农民的,经营权也是农民的,所以才叫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 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在巴彦出现不到两年,就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仅食用菌一项就使全县新增木耳500万袋,农民增收500多万元。 孙树国结合全县经济发展的实际,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按照“先搭架、后规范、再发展”的原则,发动涉农部门、龙头企业、科研部门、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专业大户、经纪人广泛参与,组建了巴彦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协会。2003年4月2日完成社团法人注册。一年多来,当上会长的孙树国,一口气在全县建立了7个农民专业合作社,8个行业协会,14个农村经济合作社和14个农资连锁超市,吸纳2万多农户加入了各种经济合作组织。 徐凤超 本报记者 杨兴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