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浦口制定公车改革"六不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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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07:49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浦口区为确保镇街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防止不廉洁行为和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上周专门出台了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纪律规定,明确要求:不准在车改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不正当利益;不准利用职权到下属或其他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交通费用;不准巧立名目,无偿使用、借用下属或其他单位的交通工具;不准用公款学习驾驶技术;不准将涉改车辆挂靠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准为节约交通包干费用而影响或延误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和各类公务活动。对违反“六不准”禁令者,纪检部门将严格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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