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定律(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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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08:01 潇湘晨报 | ||||||||||
高台偶像令人羡慕。调查表明,长沙高中生崇拜的偶像主要是影视明星、科学家、企业家、体育明星。这些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名利双收。 崇拜他们,就是崇尚奋斗,崇尚以成功赢得鲜花和掌声,财富和名气。高中生和比他们年长的大人们,想的其实并没有两样。 而身边偶像惹人嫉妒。近年来,湖南境内电视媒体风起云涌的造星运动,推出了舒畅、何东林、刘欣等“高中生明星”。他们一夜成名的经历,鼓舞着更多的同龄人前赴后继,不进前三不罢休。 还是《新周刊》说得好—— 铁打的Fans流水的偶像,Fans是一种精神消费。 “我是你的Fans”,这是态度,不是信仰。 在打倒了权威、取消了传承、强调了后喻文化之后,Fans对传统建构中的社会化的信仰已经“自宫”了,爱偶像其实是爱自己,嚣张地爱,爱比自己更加完美的自己。 问题是,高中生会长大,偶像会衰老。经历一段一段的蜕皮之后,终有那么一天,心中的偶像会是越来越完美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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