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颜面”出手伤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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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08:06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0月31日讯(记者 王华锋) 一男子遭他人殴打后一直耿耿于怀,为了挽回颜面,他竟找来好朋友将仇人打伤。近日,高某及其同伙被市北法院依法判处4个月拘役。 据查,2004年4月29日,李某酒后打了高某,事后李某负担了400元检查费。高某被打后一直觉得很窝囊,便寻找机会挽回面子。5月13日13时许,高某约来好朋友王某,两人一起找到李某后对其一阵拳打脚踢,并向其索要医药费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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