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超市偷窃引纠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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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11:47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昨日中午,一名16岁少女小莺(化名)在昆明世纪广场家乐福超市偷东西被现场保安发现。事发后小莺的一位朋友给媒体打电话:“我打电话报了警。她偷东西不对,可超市要我们掏钱私了,还不让报警,这就不对了。”
偷东西 双方都认的事实 下午5时左右,记者在小南派出所问讯室见到了小莺和她一位姓刘的朋友,还有3位家乐福商场的保安。小莺说:“我承认偷了东西,拿了商场里的3条裤子,在出门时被保安拦住。”小莺的朋友刘先生表示,小莺是因为年纪小不懂事,才会偷商场的衣服。家乐福防损部的钟先生说:“我们发现有人私自拆下裤子上的防盗磁铁,于是就跟着这个男的。在收银台旁的购物区,那个男人将裤子交给了她(小莺),她在将裤子装到包里时被保安抓了现行。”保安付先生表示,商场的防盗磁铁一般人是取不下来的,必须用专门工具。商场保安将小莺带往保安办公室时,拆下防盗磁铁的男子已出了超市。“他手里没拿东西,我们也不好拦住他。”付先生无奈地说。 私了 双方各有说法 “他们把我带到办公室里,要我拿钱私了,还说了侮辱我的话。”小莺说,保安关了她1个多小时,她朋友来了,不交钱也带不走她。刘先生说:“我接到小莺打给我的电话,听说保安要拿钱私了,还说了很难听的话,我就赶过来了。”家乐福的钟先生说:“我们没有说过拿钱私了的话,我们扣留她,是要她交出下防盗磁铁的工具。这种工具散失到外面,会给超市带来很大损失。我们说不交出来就不放她走,没有说过交多少钱才放她走。” 小莺指责家乐福的保安向她要钱私了,家乐福的保安指责小莺和其朋友编造谎话……双方各执一辞,争得面红耳赤,互不相让。 打人 双方都有伤痕 家乐福的保安付先生说:“她的两个朋友来到超市,一脚踹开保安办公室的门,我上前拦他们,两个人抓住我的衣领就打,我们的保安赶来后才把他们制服。”记者看到,付先生的脖子上有3道明显的指痕,小南派出所问讯室的桌子上放着一件被撕成条状的衬衫,付先生表示,这衬衫就是被小莺朋友撕破的。 小莺和她的朋友表示,他们在保安打人时没有还过手,并给记者看身上的伤痕,刘先生的脖子和前胸都有明显的淤伤。“我们自始至终都没还过手,听说他们说很难听的话,我就推了一位保安,问是谁说的。他们有七八个保安围着我们打,我的脸也被打肿了。我后来借口拿钱,出来报了警,还给报社打了电话。”刘先生指着脸上肿的地方说。 小南派出所的民警听了双方的陈述后,指出小莺的偷窃行为是违法的,因年纪小并主动承认偷窃行为,便对小莺进行了批评教育,告诫小莺不准再犯;同时要求家乐福的保安再发现偷窃行为,在制止的同时应立即报警,交由警方处理。民警表示,在对事情作进一步了解后,会对双方作出处理。 张 扬(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