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百姓开门立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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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12:35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朱峰实习生田春玲)10月31日,记者获悉,市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公开征求立法项目建议。沈阳市各级国家机关、各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均可参加公开征集活动。 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应当写明立法项目的名称、立法目的、规范该事项的基本原则、解决该事项有关问题的具体办法,并尽可能提供有关材料。立法项目建议可以通过信件、传
通信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京街26号沈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沈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邮政编码:110013;联系电话(传真):024-22736151。记者电话:8105825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