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刻公章实施诈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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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13:19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保险代理人宋某居然私刻图章、伪造保险内容变更合同,两次诈骗被保险人10多万元人民币。近日,宋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宋某某担任某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2000年6月至2001年2月,潘某夫妇委托宋某代理了4份保单,宋某按合同收取了潘的年缴保费并且全部缴到保险公司,保单生效。2002年2月,他告诉潘某,如果把4份保单5年的费用一起缴就可以打8折,宋某收了他4万余元人民币,
后宋某因赌博输钱,又找到潘某,说如果4份保单的保费一次付清可以打6折。宋某根据原公司的《保险合同内容变更申请书》,伪造了趸缴的内容,并私刻了该公司保单部的章。潘某则分3次将6万余元人民币交给了宋某。今年9月7日,宋某投案自首。作者:陈益俊谈金发 李胜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