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上门推销的正是自家被偷的钢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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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13:25 中国宁波网 | ||||||||
记者戴伟龙通讯员徐坚波陶崇高 宁波晚报讯 收赃者竟将赃物推销到失主头上。前天,涉嫌收购赃物的李某受到治安拘留15天的处罚。 9月中旬的一个晚上,歹徒撬门进入俞某经营的江东某液化气钢瓶经营部,盗走了10余
10月22日,一个骑三轮车的外地人拉着一只二氧化碳钢瓶来到经营部,向俞某推销钢瓶。俞某见这钢瓶眼熟,就仔细察看起来,最后确认正是自家被盗的。于是他不动声色地问对方:“只有这一只啊?”对方告诉俞某,在自己开的废品收购站还有这样的钢瓶。 俞某跟这个人来到梅墟澳嘉桥村的一个废品回收站。果然看到了这里还有3只同样的钢瓶,经过辨认,确认也是自己的。俞某悄悄向警方报了案。梅墟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将涉嫌收赃的李某带回所里调查。 李某交代,这几个钢瓶是他当废品收购来的。按照规定,应该如实进行相关登记的,但李某却没有这样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