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伯六旬妪结婚两天就分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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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13:31 中国宁波网 | ||||||||
记者屠传宏通讯员李成文 宁波晚报讯一位七旬老伯与一位六十多岁的老大妈登记结婚共同生活才两天就分开了,十天后老伯上法院提交离婚诉状!记者从法院了解到,目前受理老年人离婚的案件中,再婚又离婚的占到80%以上。
为何频频有再婚老人要提出离婚?余姚法院一位办理过多起老年人离婚案件的法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剖析了个中原因。 首先,老年人再婚后离婚的案件增多,说明了现在老年人对晚年婚姻质量也有较高的追求。这无疑是社会的进步。但是,老年人再婚前所遇的阻力在婚后仍会存在。 目前,整个社会对青年婚姻观的引导较多,而对老年人和谐婚姻的关注较少。不少有过婚姻经历的老年人在面临再婚时,把应有的正确婚姻观念给丢弃了,他们找伴侣再婚明确有某种需求。女方可能是为寻求经济依靠而再婚,比如说与儿女有矛盾,生活缺少保障了,比如说要给儿孙结婚腾房,自己无处安身了;而男方求偶很可能就是为找个“保姆”型的老伴,为自己洗衣、做饭、伺候日常生活。因此,大多数再婚的老年夫妻在感情方面基础不牢固。 如果老人再婚只是“搭伴”过日子,就不难发现夫妻之间往往互有戒心。尤其是财产上,夫妻间都会留有心眼儿,各人都设法牢牢掌握着属于自己的部分,退休金、房产证、存折等不让对方保管,额外财产更是保密。同时,老人再婚一般都还会涉及到原先各自家庭(主要是子女)的利益重组,原有的财产归属没弄清楚,不孝子女常有不同程度的干涉甚至破坏。经济问题事实上是老年人再婚不顺的一个主要原因。 法官认为,老年人再婚最好本着寻求精神依靠、追求健康生活的目的。至于再婚可能引出的原先家庭的财产问题,双方可以通过婚前协议、办理公证等,将各自的财产、子女赡养、继承等事宜一一写明,老年人排除“隐患”后再婚,晚年生活会更加温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