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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手机不成便抢 监狱呆四年反省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14:58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宁波11月1日消息(记者焦键 曹美丽通讯员李成文吴旭峰)焦某想借他人手机打电话,结果因不认识被人拒绝后便对其拳打脚踢并实施抢劫。11月1日,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焦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一千元。

  2004年6月15日,焦某与同伴崔某(在逃)来到余姚市丈亭镇某洗头房附近时,突然想打电话,但由于自己没有手机,焦某便向正路过此处的梁某借手机。梁某因不认识他们,拒
绝了焦某的要求。孰料崔某恼羞成怒,说道:“手机不借也得借”。随后,焦某便即动手抓住梁某的头发,用力一甩,将其甩到地上后,继续拳打脚踢,并当场劫得梁某价值1330元的熊猫M18型手机一部。同月24日晚,焦某被抓获归案。法院经审理认为,焦某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但鉴于案发后能够自愿认罪,并且赃物已被追回,酌情可以予以从轻处罚,故作出了上述判决。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张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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