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全国首例持工会证可优惠消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14:58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福州11月1日消息(记者叶飞李歆徐杰峰)从今天起,福建省内外的工会会员,只要持全国县级以上总工会核发的《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证》在福州市12家酒店、商店消费,都可享受优惠待遇。此举在全国尚属首次。 本措施的目的是让加入工会的职工得到实惠,增强工会的凝聚力,但据记者了解,仅福州市就有82万工会会员,商家损失的利益总量显然不是小数,这是否会把损失的转移到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