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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电视塔劫持人质案开审 嫌犯否认犯有绑架罪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16:09 中国新闻网

  上午9时30分,苏文东被带进海淀法院受审时,面无表情。刚一开庭,他就开始滔滔不绝地辩解,以说服法官相信他并没有劫持人质。苏文东就是今年7月9日轰动京城的中央电视塔劫持人质案的犯罪嫌疑人,他被检察官指控犯有绑架罪。

  ——回放:嫌犯劫持女实习售票员

  苏文东今年32岁,山东淄博人,因涉嫌犯绑架罪,于今年7月10日被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事拘留,8月5日被逮捕。检方指控说,7月9日12时许,苏文东在中央电视塔一层大厅内,为达到引起新闻媒体注意、解决其上访问题的目的,持刀劫持年仅19岁的女实习检票员孟某,后被抓获。检方认为,苏文东无视国法,持刀劫持他人作为人质,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39条第1款,构成绑架罪。

  在案发时,苏文东用右胳膊勒着孟某的脖子,右手还拿着一份报纸,左手持刀,倒退着将孟某拖至距检票口10米处的一个电子触摸屏旁边。拎着微型冲锋枪的警察来到现场时,苏文东一边说:“我的事情说不清楚,你们也管不了。既然到了北京,我就没想活着回去!我不会伤害无辜的人质。”一边拿出一叠写着上访材料的信,扔给围在四周的警察。

  警察往前走时,苏文东又大声制止:“别过来!”他还突然用刀猛刺自己的右大腿,第一次没有刺中,又刺一刀,右大腿血流如注。随后,苏文东被突然袭击的武警制服。

  ——庭审:自称不构成绑架罪

  “我不构成绑架罪,我没有劫持人质,我拿的刀是自伤自残用的,后来也是捅了自己。”苏文东辩解说,他是为妻子与儿子被公共汽车压死一案到北京上访的,来北京两次了,但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考虑到中央电视塔游人多,而且在那儿见记者应该容易些,于是他到电视塔想上去跳楼自杀,但没钱买票,上不去,就这样回去吧,钱都花完了,心有不甘。

  他就用胳膊勒住孟某的脖子,然后说了三句话,第一句是对着保安说:“你们都别动。”第二句是对围观的人群:“快打电话报警。”第三句是:“我要见记者。”苏文东说:“我拿着刀,围观的人以为我是绑架她,但不是这样的,勒住孟某脖子后我还给她赔礼道歉。”

  当检察官问苏文东:“你为什么用刀扎自己”时,苏文东辩解称:“警察往我跟前走,我让他们别上来,为了表明我拿刀不是要伤害孟某,只是要伤害自己,我就用了自残的手段。”他还否认自己用刀威胁过孟某,但孟某的证词表明,苏文东勒住她脖子后,她感觉到有刀尖顶在后背。

  检察官指出,苏文东控制他人的人身自由,并用刀比划,已经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自由权,构成绑架罪,虽然他有自己的理由,但有问题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但是,出乎众人意料,苏文东当庭背诵《刑法》第239条,他认为该条款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构成绑架罪,而他不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所以没犯绑架罪。(稿源:《北京晚报》;作者:杨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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