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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检查患者不满医生“有辞”(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22:48 法制晚报
重复检查患者不满医生“有辞”(组图)
插图/庞丽 制表/许彦明

重复检查患者不满医生“有辞”(组图)
北京市医疗收费标准(部分)

  日前,北京市170余家二、三级医院开始接受市、区卫生局的评审,并开展医院之间的互评。本次评审重点是医疗质量和收费。评审不合格的医院限期1个月整改,市评审小组复审仍不合格的医院,将被摘牌。此前,北京市卫生信息网还对全市49家三级医院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社会评议。在8576份有效答卷统计中,门急诊和病房服务态度的满意度分值分别为5.8分和6.4分,治疗效果满意度则分别为5.2分和5.7分(满分均为10分)。

  “办个户口还要做亲子鉴定,做就做吧,还要每人600元,你们这不是抢钱吗?”这是丰台区一位老太太对血液采样的工作人员说的第一句话。老太太的大儿子一家三口需要做亲子鉴定,但对于收费标准却持怀疑态度。

  北京华大方瑞司法物证鉴定中心主任邓亚军很无奈地对记者说:“老太太不知道每人600元已经是全国最低的价格了。在广州、上海的其他鉴定机构,亲子鉴定是1200元一个人。”华大方瑞是司法部批准成立的13家面向社会服务的专业鉴定机构之一,今年6月10日在业内第一个宣布DNA亲子鉴定价格,从每个样本1200元降到600元。

  鉴定机构价格差别如此巨大,老百姓如果不知情,难免会多花冤枉钱。然而由于医疗方面的信息不对称等,患者就医花费的鉴定费往往是“雾里看花”。据专家介绍,一例骨髓移植手术,前后至少需要做7至8个样本的血液DNA分型检测,医院给患者声明的检测费用是每个样本1000元。“如果我们来做这种检测,一个样本400元就可以做下来。”邓亚军说,一例骨髓移植手术费用10万元上下,在血液DNA检测上就得多花数千元,无疑加重了患者及其家属的负担。

  患者

  检查重复名目繁多为看病只能遵医嘱

  日前,一名尿毒症患者到某医院就诊。令这名患者不解的是,有些检查项目几天前在另外一家医院刚做过,现在医生还要求重做一遍。其中像肾脏彩超等检查项目价格十分昂贵,比如做一个“肾图”就需要1500元。医生解释称,每家医院的检查方法都不一样,医院之间互相不承认对方的检查结果,在哪里治病就要做检查。无奈,该患者只好又把几天前刚做过的检查又重做了一遍。

  记者走访了本市某二级甲等医院,一位刘姓患者正在等待颅部手术。他告诉记者:“我们现在是急于求医,对于医生的各项检查都是遵照进行,至于这些检查有无必要我们也不知道,咱们自己又不懂,只能听医生的。”

  一位张姓患者告诉记者,最后办出院手续时,医院会给一份清单,上面有检查费等各项收费情况。另一位河南籍患者无奈地说:“我家是贷款来北京治病的,现在看个病太贵了,也不清楚医院该不该收这么多钱?”

  医生

  病人不同仪器各异制订统一规范困难

  记者走访了本市的几所知名医院,发现没有一所医院将各种疾病所需的检查项目公示。被采访的多位医生告诉记者,制订一个统一的检查项目规范很困难,每个病人的情况不同,每个医院的仪器不同,导致对某种疾病病人个案所需的检查也有变化。有些医生提到,疾病所需检查项目随科技的发展逐步规范,直到形成制度性的规定,这是趋势。但现实情况还没有达到各个医院整齐划一,这样也就没有向患者公开的制度性规定。

  医院

  过度医疗将受处罚医院制定相应措施

  记者采访了某二级甲等医院医务处的马副主任。马副主任说:“我们医院的医务部门会每天抽查10%的病例,其中如果发现医生进行‘过度医疗’,会按照医院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包括对该医生进行包括警告、罚款直到下岗的处理。”

  对检查项目的公示问题,马副主任说:“医院对各个病种的检查项目做了个表格,这是我们医院自己的摸索,也是为了防止医生‘过度医疗’而采取的措施。这是上半年才实行的,这个规定是对内的,是不公开的。”

  据了解,市卫生局1993年公布的《北京市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每年会有增补内容发布)里,对各项治疗、化验、检查、手术价格都做了统一的规定,定价医院应遵照执行,而不能超过规定收费。一位医院负责人谈到:“住院患者出院时会有治疗费用的清单。在住院过程中,患者能了解具体的花费情况。我们还设立了住院患者查询处,患者及其家属可以随时查询。

  管理部门

  重复检查确实存在检查收费要公示

  海淀区卫生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重复检查问题确实存在,但是因为患者所做的检查有时间间隔,在不同的医院、不同的时间就诊时,就需要重新再做检查。

  如果时间间隔短,有些检查可以不再重复进行,但是,这也是各个医院根据情况自行决定,卫生局对此并无强制要求。

  就医院收费公示制度,北京市卫生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卫生局规定医疗机构要将常用医药、检查的收费进行公示。公示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各医院都要遵守这个公示要求,并且各医院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检查各医院的公示情况。

  专家

  举证责任引发担心医院应为患者考虑

  中国人民大学杨立新教授认为,患者在一家医院做过检查后,后做检查的医院只要审查前一家医院所做的检查是否正确、合适。如果审查发现已经做过的检查正确,那么就应该直接采用,没有必要再重复检查。

  自举证责任倒置实施以来,医院多担心以后承担责任,而进行多项检查。但医院应当多为患者考虑,节省开支。

  另外,医院医疗服务、药费价格应该公示。像合同法中的格式条款都是要公示的。患者就医即与医院形成合同关系,医疗费用的公示就给了患者一个选择权。如果不公示,医院和患者之间就形成信息不对称,是不合理的。

  大地律师事务所宋爽律师告诉记者,由于各个医院检查的仪器、方法都是有差别的,只要医院进行检查的流程是合理的,对患者进行再次检查就是必要的。

  医疗价格的公示是行政管理制度,医院只要是按照卫生局和物价局规定的质量、价格标准进行检查,对消费者而言,就没有受到损害。

  作者: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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