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化妆师告装修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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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23:27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 因认为装修公司违约,中央电视台化妆师邵女士将上海荣欣家庭装修有限公司及北京分公司告上法院。 经审理,朝阳法院认为,上海荣欣家装公司北京分公司停工、未完成施工和装修质量问题均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故做出邵女士与上述公司解除合同,上海荣欣家庭装修有限公司退还邵女士装修款及设计费6.3万元,并支付违约金4.9万余元的判决。
作者:付中 李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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