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取暖费加收1.5元“燃运加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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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02:40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保定电(记者张娜)记者昨日了解到,在经历了调查测算、座谈会、听证会以及报批后,保定今冬的取暖费最终敲定:在去年13.5元/平方米的基础上加收1.5元的“燃运加价”。 记者昨日从保定市物价局了解到,今年保定取暖决定通过收取“燃运加价”的办法,适当疏导供热价格矛盾,按照供热企业自行消化一部分、用户承担一部分的原则,对居民用
记者还了解到,保定市城市低保户不受煤炭涨价的影响,其住房仍执行供热价格13.5元/平方米的标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