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女生醉死街头引起重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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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03:26 济南日报 | ||||||||
本报11月1日讯(记者 张伟卿见习记者苏茂华)昨天,多家报纸刊登了新华社的一条消息:成都某高校一18岁女生,因为过量饮酒而醉死在街头。记者今天在驻济一些高校采访发现,这一事件已经引起众多学子的广泛重视,很多人表示会引以为戒,增强自己的自律意识。 今天中午,记者在山东师范大学校内随机采访了10多位大学生,男生几乎无一例外都有过醉酒的经历,女生中喝过酒的也占到一半以上。体育系一名男生表示,他喝酒的频率很
山东大学大三学生小王在接受采访时说,平常同学过生日,或者朋友间聚会,如果不喝酒会很难活跃气氛,但是一喝起来就很容易控制不住自己。看到报纸刊登的消息,他们也引起了重视,周围很多同学一致同意以后的聚会用饮料、茶等来代替酒。 一位高校老师讲,大学生们大多已经年满18周岁,学校在喝酒等方面限制学生不大现实,更多的需要学生个人的自律。他认为,学校可以以此悲剧为例,向学生们进行提高自我约束的教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