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公司经理为酒楼贷款 酒楼倒闭 资产损失2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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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03:38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实习记者庞海英)一国有公司经理私自以公司名义为一家酒楼贷款担保共计1170万元。酒楼倒闭后,该国有公司承担连带责任,200余万元被银行划走。 在办理此案过程中,西城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又发现一起案中案——该国有公司经理鲍鸿玺涉嫌贪污国有资产400余万元;另一名漏网嫌犯——该国有公司财务部负责人税碧华被抓获。
犯罪嫌疑人鲍鸿玺是北京华川经济贸易公司(即四川大厦)的党委书记兼经理。1998年,华川公司将公司的附属设施——一座二层楼以每年100万元的租金租给了北京陈川粤饮食服务公司开酒楼。鲍鸿玺说,他怕北京陈川粤饮食服务公司交不起租金,便未经自己单位同意,私自以北京华川经济贸易公司的名义为北京陈川粤饮食服务公司向银行进行贷款担保共计1170万元。 2001年,陈川粤公司还有200余万元贷款未还完时,因经营不善而倒闭。随后,银行将陈川粤公司告上法庭,并追加当初的贷款担保方——华川公司为被告,随后,银行从华川公司的账户上划走了陈川粤公司未还的200余万元贷款。 经核实,华川公司在向银行提供的6份资产负债表上均有该国有公司财务部负责人税碧华的签字,而6份资产负债表都是税碧华伪造的。税碧华通过做假的资产负债表和资产损益表来证实本公司处于赢利状态,以达到本公司为陈川粤公司担保贷款的目的。公安机关完善证据后,将税碧华依法逮捕。税碧华到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原来,鲍鸿玺指使税碧华先后多次违规更改公司财务资料,为陈川粤公司做贷款担保。税碧华明知犯罪,还积极伪造资产负债表和资产损益表,属恶意串通。 今年6月30日,西城区检察院公诉二处将税碧华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起诉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法院以税碧华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目前,该国有公司经理鲍鸿玺被另案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