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健身的“结”与“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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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03:38 济南时报 | ||||||||
家住二七新村的陈大爷,几年前就养成了每天到附近的英雄山公园锻炼的习惯。雅典奥运会后,他发现来这里健身的市民骤然增多,原本就拥挤的健身场地更加局促,十几组健身器材前都排起了队。于是陈大爷找到公园,呼吁增添健身器材。公园的工作人员告诉他,这些健身设施是市里统一设置的,公园无力添置,需要“扩容”得向上级打报告批准。 昨天早上7点,记者在马鞍山路旁的健身路径看到,秋千、单双杠、跑步机等健身器材
据了解,按照“每拥有10件健身器械为一条健身路径”的标准计算,在济南市区由市体育局投资的健身路径有150余条,也就是说,济南市区共计拥有健身设备1500件(套)左右。按照国家每15000-20000人须拥有20件健身设施的要求,济南市区最少需要每条至少20件健身设备的健身路径200条。按照这个比例计算,目前我们济南市区所拥有的设备,只能满足40%左右的市民健身需要,缺口还是比较大的。 症结二 健身器材横遭破坏 让人遗憾的是,本来就紧张的健身设施还时常遭到破坏。 10月11日,马鞍山路健身路径的乒乓球台右角被人砸坏,这是一个月内,该球台第三次被人损坏。附近一位居民告诉记者,一些醉酒者到球台发泄,还有一些市民玩耍时破坏的。 记者调查发现,很多健身路径的器材保护不力,有的健身器油漆脱落,锈迹斑斑,无人维护,还有的设施残缺不全,脏兮兮,无人清理。 据介绍,目前济南市的相关体育设施除了省体育中心等大型场地由政府出资建设外,其他都是由学校、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自行建设,自行维护。而在各开放的广场上、小区旁的露天健身设施,在管理上还处于空白,由于涉及到体育部门、市政公用部门、园林部门,如何协调管理,还没有统一的规定。 新条例 能否解开短缺之“结” 新颁布的《山东省全民体育健身条例》以立法的形式对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那么新条例对缓解体育场所不足有什么促进的作用,济南市体育局的群众体育处的吴凤歧处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此进行了分析。 首先,新条例规定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区的公共体育健身设施规划设计方案未达规定要求,不予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果房地产商能严格遵守,这对弥补健身场所短缺有很大的作用。 其次,整合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健身资源。目前,全市各机构自建的体育设施都是由相关单位自行管理,还没有统一整合。近几个月市体育局对全市各类健身设施进行了普查,在此基础上,有利于对全市的体育健身路径进行整合,实现社会资源共享。 再次,是对现有的体育场所的保护利用。市民的健身观念的提高对参与体育运动的热情也是促进全民体育健身及其重要的一环。同时也希望市民能爱护体育设施,不要使本就紧张的体育健身资源更加紧缩。 (见习记者 李永明 记者 何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