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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一网民在网站上指名道姓辱骂本报记者——本报记者状告“西祠胡同”和骂人者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04:1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南阳讯南阳市一网民在“西祠胡同”网站上发帖子,用侮辱性的语言指名道姓谩骂本报驻南阳记者郭启朝。10月27日,郭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网民段舒航以及“西祠胡同”网站二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万元。

  今年9月30日,郭在本报发表了一篇消息《南阳市电业局一副局长殉职(主)同车女士是遇难者的朋友,而非流言所说的“坐台小姐”(副)》。10月4日,一网名为“苏杭”的
网民,在“西祠胡同”网站的“河南媒体”栏目发帖子,对郭进行辱骂,言语恶毒。

  原告的起诉书显示,自10月1日到10月12日,被告连续多次在“西祠胡同”上指名道姓对原告进行辱骂,致使上述帖子的点击人数达到1111次;10月5日,有网民又以《南阳车祸案口水战》为题,将被告辱骂原告的帖子在“西祠胡同”网站的“郑州新闻人”栏目粘贴转载,到10月27日原告起诉之日,该文章的点击人数也达到了528次,致使影响再次扩大。

  “西祠胡同”网站隶属北京艺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该网站在国内新闻和文艺等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网络上的公开谩骂使郭忍无可忍,10月13日,他向南阳市公安局报案。14日,南阳市公安局查获“苏杭”原名叫段舒航,系南阳市一市民。段对自己在“西祠胡同”上谩骂郭的行为供认不讳。随后,南阳市公安局暂扣了段的电脑,对段作出了罚款200元并警告的行政处罚。

  10月27日,郭启朝向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状告段舒航和“西祠胡同”的主管单位北京艺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并在“西祠胡同”网站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判令二被告赔偿由于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2万元。当天,南阳市卧龙区法院依法予以立案审理。

  昨日,记者从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获悉,此案将在12月中旬开庭审理。

  (记者 杜文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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