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三品该不该打开旅客钱包 一旅客在郑州客运总站被迫打开钱包后表示,将以侵犯公民隐私权为由状告客运总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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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04:15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郑州讯到车站乘车,随身行李要经过严格的三品检查,这原本不应该有任何争议。然而,如果车站工作人员严格到要检查每一位旅客钱包的地步,是否还能得到大家的认同?昨日郑州市的郭先生因为自己的钱包被郑州客运总站工作人员勒令打开,愤而向本报投诉称:“我要以侵犯公民隐私权为由,将郑州客运总站推上被告席。” 据郭先生介绍,10月30日上午10时左右,他在客运总站买过票后匆匆忙忙向候车大厅
郭先生告诉记者说:“我理解车站工作人员的工作精神,但是钱包是个人很隐私的东西,不能随便检查,否则就是侵犯了乘客的隐私权;即使车站担心我在钱包中放危险品,也不能要求我打开钱包进行检查吧?如果在门口安放一个安检门不更能让乘客接受吗?即便车站没有条件,那也没有理由用侵权的方式对待旅客。” 昨天下午,郑州客运总站副站长魏静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首先我对当时站里工作人员的态度表示道歉,但是我同时认为我们工作人员的做法并无过错。按照交通部1995年制定实施的《客运站管理规定》中的相关条款,我们的工作人员有义务、有责任对每一个乘客的包进行认真检查,这是为了全体乘客的安全,也是得到广大乘客认可的行为。从这个角度来看,钱包显然不在检查物品之外。还有,《规定》24条中提到,‘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开包检查’,所以我认为车站工作人员的行为是有法可依的,不但没有侵犯乘客的隐私,而且是应该鼓励和支持的。” 据了解,目前郭先生已经聘请了律师,正在为诉讼进行积极准备。 (记者 朱顺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