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证犯”哭劝同道收手 充当“中间人”昨被判刑(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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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04:43 青岛新闻网 | ||||||||||
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朱某从湖南来青岛打工,今年7月,朱某与人合伙干起了违法营生。朱某负责张贴小广告并给假证犯充当“中间人”。朱某四处张贴的小广告很快“吸引”来了客户。先后有两人给朱某打电话要求办理假驾驶证、身份证和大学毕业证书。据朱某交代,一切“抛头露面”的事都由她负责,她和客户接头后负责把客户提供的照片和资料交给办证人,再负责把办理好的假证交到客户手里。今年7月7日,朱某携带假证与客户见面,并以150元的价格将一份假冒的大学毕业证书交给了买主,随后,朱某又到天山小区与另一客户见面时,被警方当场抓获。 法院一审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6个月,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6个月,以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听到法院的判决,法庭上的朱某低着头哭出声。她声音哽咽地告诉记者,当初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就是犯罪,现在社会上还有不少人干着她这一行,她奉劝这些人赶紧收手,别重蹈自己的覆辙。 (记者 宋振涛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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