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娇受虐养父母二审判决不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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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05:59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6岁女童娇娇受虐案两名被告养母岳富英和养父崔进禄,昨天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终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和有期徒刑1年。 岳富英今年47岁,是一名退休工人。1997年,她与河北农民崔进禄结婚,两人结婚后没有生育子女。1998年1月,岳富英在北京市朝阳区捡到一个女婴,取名娇娇。因为家庭琐事,岳富英夫妇从2003年7月到2004年5月期间,多次对6岁的娇娇用痒痒挠、皮带、烟头等物
作者:李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