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被疑私藏枪支 入狱500天宣告无罪获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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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06:39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邯郸电(记者陈国营) 10月28日,涞水县建筑总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副总经理孙孝文在经历了500多天的牢狱生活后,终于步出监狱的大门。他百感交集。 孙孝文曾带领他的建筑公司为涞水县公安局建筑办公大楼,当时县公安局收缴来的枪支临时存放在建筑公司的办公处。大楼建成以后,涞水县公安局拖欠建筑公司巨额工程款,孙孝文多次催要未果。2003年1月,涞水县公安局民警从建筑公司租用的迎宾楼饭庄的办公
丛台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中的主要证据均不能证明枪支的非法持有人是孙孝文,也不能证实枪支是从孙孝文的住宅内搜出,故宣告孙孝文无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