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调高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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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06:51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广州11月1日电】(记者吴勇加)记者今天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新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从今年12月1日起执行。 我省现行实施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根据原劳动部《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劳部发〔1993〕333号)和省政府《广东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规定》(粤府〔1994〕100号)的精神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含职工个人应缴纳的最低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这次的结构调整,
作者:记者吴勇加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