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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问题房为啥不能退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06:53 哈尔滨日报

  业主曹先生最近的心情相当糟糕,花了半辈子积蓄买的商品房,收楼时竟发现有严重的质量问题,然而更令他气愤的是这房子居然还退不得也换不得。日前,憋了一肚子气的曹先生投诉说,怎么有质量问题的房子竟不能退换?

  事因:收楼发现问题多多

  据曹先生称,他去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于今年4月底交楼。收楼时,却发现该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与厨房连接的小阳台顶上有几条裂缝,阳台左侧下方还有一处长13厘米的裂缝;与客厅相连的卫生间墙壁有少许剥落现象;主人房内的卫生间和厨房,水管都有不同程度的漏水。曹先生非常气恼,向开发商质询,随后开发商承诺让物业公司尽快解决问题。物业公司前后维修了3次,但问题仍没有彻底解决。

  问题:有质量问题也不能退

  后来,曹先生向开发商提出了退房的要求。开发商的态度恶劣,声称除非该房屋塌梁断,否则就不能退房。曹先生在与开发商几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打来电话投诉。他问,难道有严重质量问题的房屋也不能退吗?

  调查:退房必须符合条件

  针对曹先生的疑惑,房产专家说,并非所购房屋出现了质量问题就一定可以退房,退房也须符合一定条件。

  房产律师表示,为了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法律对退房条件有比较严格的规定。在实践中,退房的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而法定条件,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条件,主要包括6项内容:购房合同无效、套型误差导致退房、面积误差导致退房、变更规划、设计导致退房、质量不合格导致退房、法定不得转让的房屋。

  显然,曹先生正是依据第5项法定条件要求退房的。不过,在司法实践中,房屋质量问题分为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和非房屋主体结构的质量问题。在处理非房屋主体结构的质量问题时,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购房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则依约定执行;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购房合同中无特别约定,购房者应与开发商协商予以解决。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一般不会同意退房,购房者只能根据维修期限要求发展商或自行维修。

  结论:协议约定不清留后患

  有关律师指出,如果在协议中有相关的详细约定,明确权责及处理方式,如今曹先生就可依照协议条款向开发商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但从曹先生提供的购房合同补充协议可以发现,该协议中并无上述约定,而仅在第八条中简单提及收楼,该条款对曹先生相当不利:“甲方(即开发商)须按照设计单位的有关建筑图纸完成该楼宇的全部工程,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即曹先生)使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收楼”。

  提醒:签订合同三大注意

  为了让自己住着舒心,律师提醒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和收房时,注重有关房屋质量条款的约定,并注意3大法律问题。

  1.住宅质量保修期限

  审查《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有关房屋质量保修约定是否违反法规规定的最低保修期及保修范围。根据国务院有关法律规定,住宅质量保修期限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期限。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装修工程为2年。

  2.其他保修范围项目

  对于法规及《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没有约定的其他保修范围项目的保修期限,购房者须与开发商补充约定。

  3.非房屋主体质量约定

  购房者在补充协议中,应就房屋发生的非房屋主体质量问题、处理方式及违约责任作出明确约定。条款文本类似:购房者验收房屋时,若房屋发生非房屋主体质量问题,例如防水层渗漏、楼板超薄、地面倾斜等、管线破损、层高与楼间距不符合国家标准、保暖、保温、隔音等,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或开发商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限期修理、重做等。此时,购房者有权拒绝接受房屋,并有权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九条规定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商品房发生非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经过开发商或开发商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修理、重做后,经有关部门认定仍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购房者的对房屋正常使用时,购房者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的违约方式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关丽赵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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