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索“麻友”百万还说不是犯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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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07:41 华商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 王欢)手持塑料枪和尖刀,将自己的“麻友”绑架到事先租下的房子里,勒索赎金一百万。 “我不是绑架……也不认为这是犯罪。”被告人昨日还在法庭上狡辩。 今年3月下旬,张国忠(沈阳市人)与好友尚尔彪、于明林密谋绑架“麻友”———五
4月15日晚,刘某和张国忠打完麻将准备回家时,一个人用“枪”抵住了刘某的后腰,此人就是尚尔彪。随后,尚尔彪和于明林将刘某绑架到了张国忠事先定好的租房内,并让刘某向其家里索要赎金100万。 次日,刘某的妹妹打来电话,称自己只凑到了40万元。交涉后,尚、于二人同意交换人质。 当天下午,尚尔彪来到约好的交钱地点———和平区一家医院门前,在收取了40万元的赎金后,尚尔彪通知于明林“放人”。 随后,刘某妹妹与被放回的哥哥一起到公安机关报案。 4月29日,张国忠等3名犯罪嫌疑人落网。经突审,张国忠将40万元赃款分给尚、于二人各12万元,自己留下16万元。 昨日在沈阳中院法庭上,张志国称:“我不是预谋要绑架他,只是想要回前几年做生意时他欠我的8万元钱,还有我最近跟他和他家人打麻将也输了很多钱,我只是想要回自己的钱。”随后,他又低声说:“我不是绑架……也不认为这是犯罪。”于明林更是声称自己不知道张、于二人要钱之事,并一再强调自己未给刘某妹妹打过电话。当法官出示了刘妹手机上与他的通话记录时,他张了张嘴没有发出声音。而尚尔彪始终称“我对绑架有异议”,但至于什么异议他一直没有说清楚。 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