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勾销”赌债50万港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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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08:52 中国宁波网 | ||||||||
东南商报讯(记者胡珊通讯员红辉楚云)福建一男子持两份分别为港币20万元和30万元的赌场借条,向慈溪两农民索债,遭到断然拒绝。于是他先后将两人告上法庭,希望法院支持他索回债务。但近日他的请求被慈溪法院相继驳回,不过慈溪法院也向公安部门发出了司法建议书,建议对赌徒的违法行为进行惩处。 讨债人持澳门赌场借条
李某是福建晋江的一名个体工商户,今年7月,他向法院起诉称,慈溪两农民谢某、张某去年11月经人介绍分别向他借了港币20万元和30万元,原本承诺于同月底偿还,结果一拖再拖始终未能兑现,所以他请求法院判决谢某、张某归还借款并支付相应的违约赔偿金。李某将证据呈递法庭时,法官却发现,借条上虽有谢某、张某的签名,但借条出具的对象却是澳门某赌场。 法院不支持讨赌债 庭审时,谢某、张某向法庭坦白称,他们与李某素不相识,根本没向李某借过钱。去年11月他们在澳门游玩时,曾在一艘游艇上参与赌博,并向一赌场借过几十万元筹码,所以他们出具了这样的借条。谢某等还称,赌博所用的筹码不受法律保护,故请求法院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李某和两人之间不存在合法的借贷关系,两人在澳门赌场的行为,为法律所禁止,不受法律保护,李某持赌场的借条讨债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法院不予支持。 建议公安部门惩处赌徒 同时,主审法官还告诉记者,目前有相当多的慈溪人前往澳门赌博,而且他们也知道在赌场的借债不受法律保护,法院虽然做出不支持讨债的判决,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能逍遥法外。10月29日,法院已就谢某的赌博违法行为向公安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对谢某的行为进行惩处,近期内还将就张某的行为发出另一份内容相同的司法建议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