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万元退休金“打水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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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09:31 石狮日报 | ||||||||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石狮法院获悉,蔡某诉石狮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因当事人蔡某超过法定申请法律保护期限而被驳回诉讼请求。 蔡某今年已68岁,以前是被告石狮某公司的职工,于1987年5月退休。今年上半年,蔡某以其退休后被告不予支付其自1989年9月起至1998年6月止共4万元退休金为由,向石狮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石狮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6月25日以蔡某的申诉已超过法
法院经审理认为,蔡某自认为1989年9月起至1998年6月止的工资被告不予支付,却未依照《劳动法》有关规定及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其申请明显已超过法定的六十日的期限,为此蔡某已失去了依法保护其权益的胜诉权利,依法驳回蔡某的诉讼请求。(邱长途记者徐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