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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玻璃被砸后丢失物品 看车方应不应该负责?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11:06 石家庄日报

  本报讯(记者王晶晶祁鹏娜)存在存车场内的汽车玻璃被砸,放在车内的东西被人拿走,可看车方却对这样的后果不负任何责任,郭先生转不过弯来,哪有收了钱出事不管的道理?

  郭先生前两天到南三条进货,把刚买了一年的昌河面包停在南三条里面的停车场,没想到回来取车时,看到右车门的玻璃被砸碎,而放在车内刚买的价值2000多元的手机不见了
。他说:“我就是怕手机在市场里被偷才放在车内的,把车存在这里也挺放心的,没想到竟出了问题。”随即,郭先生就报了警。当向停车场有关人员交涉时,他们表示,所交的2元只是存车费,不负责赔偿。

  10月27日,记者随同郭先生来到此家停车场,有几个穿着制服的人在停车场指挥,一位自称负责人的男子拿出他们的收费凭证说:“我们票上很清楚,钱物都要自理。如果我们看到有人砸了你的车玻璃,正在偷东西,肯定会阻止,但我们没看到。我们碰到这样的事,也就是报警,对车主的损失我们不负责。只交两块钱停车费,我们承担不起那么大的赔偿金,而且大家都这么做。”记者看到票据上盖有一个红色的印章,写有“车内物品自理,损坏丢失自负”。对此郭先生说:“既然收了存车费,就应该看护好,出了问题也应该负责呀。手机被偷也是因为他们没看好车,他们的说法我实在无法接受。”

  记者随即对中山路沿街停车点进行了调查,多数表示不负责赔偿车内物品,如果车本身出了问题,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车都上了保险可以找保险公司,大家都在按照这种做法处理问题。对此,一位治安服务处的工作人员表示,划定车位停车,是为了保证整个城市市容,防止出现乱停乱放,阻碍交通的情况。看车的负责看护,车主交纳2元存车费,是一种管理措施。市物价局的工作人员说,路边汽车停放收取的是存车费,看护者有责任看护车辆,存车服务费收费标准是2元,但他表示,目前对路边汽车存放赔偿问题的规定却还是空白。

  据一位业内人士介绍,这是目前石家庄汽车存放的现状,是一种普遍的汽车停放管理办法,但在赔偿上没有相关的说法。而在正规的停车场,存车费用相对高一些,对车内物品有单独看护的服务,如果出了问题,都有相关的赔偿规定。我市路边汽车存放出现的赔偿空白正说明了正规停车场的匮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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