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无名大火案”引连环官司,当事警察再当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11:28 南京报业网

  【金陵晚报报道】本报于10月26日刊登的《无名大火烧出一场邻里官司》的报道目前有了新进展,继201室陈英之后,202室的房主钱琳(化名)也将赵为(化名)母子推上了被告席,要求其赔偿8000余元。

  昨天上午,白下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赵为的代理律师、李安祥律师事务所的万樾莉认为,赵为既不是房子的产权人,也不是当时的实际居住管理人,将其作为被告首先就不
合适。其次,对方不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赵为对火灾的发生存在过错。再次,钱琳在他处有住房,不存在火灾过后租房一说。

  因案情复杂,法院昨天未作宣判,但在庭审中途,钱琳撤回了对第二被告赵为母亲的诉讼。记者徐红霞

  (编辑 恒雪)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美国总统大选
2004珠海国际航空展
拉登最新录像曝光
阿拉法特病情严重
央行9年来首次加息
高峰亲子鉴定风波
中国足球改革风暴
万张精彩家装美图欣赏
购房装修答疑集锦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