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禽兽父亲七次强奸继女被判处9年有期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11:46 温州新闻网

  葫芦岛市绥中县一禽兽父亲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里,竟然先后7次将不满14岁的继女强奸。昨日上午,绥中县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并判决禽兽父亲9年有期徒刑。

  今年42岁的张某,是葫芦岛市绥中县塔山屯镇人,只有小学文化。几年前,离过婚的刘春(化名)经人撮合,带着女儿小丽嫁给了张某。2003年8月的一天,张某的妻子刘春出去串门,家里只剩下张某和女儿小丽。张某把小丽扔到自己家的炕上后说:“不许告诉你妈,
否则我整死你。”在张某的恐吓下,不满14岁的小丽被继父张某强暴了。据张某交代,他从2003年8月份到11月份,在自己家中及自家的玉米地里,利用恐吓、威逼、利诱等手段先后7次将不满14岁的继女小丽(化名)强奸。

  昨日,绥中法院作出判决,张某与不满14岁的幼女发生两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面对记者的采访,张某低下了脑袋:“我是罪有应得呀。”

  时代商报驻葫芦岛记者 苏秀娟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美国总统大选
2004珠海国际航空展
拉登最新录像曝光
阿拉法特病情严重
央行9年来首次加息
高峰亲子鉴定风波
中国足球改革风暴
万张精彩家装美图欣赏
购房装修答疑集锦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