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不认罪当庭背刑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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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13:28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据京华时报报道,中央电视塔劫持人质案的犯罪嫌疑人苏文东显然有着一肚子的委屈。昨天,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他涉嫌绑架一案时,苏文东便在法庭上滔滔不绝地开始为自己辩解,并且还背诵刑法来否认检察官的指控。 苏文东承认自己是在中央电视塔持刀闹事,但他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绑架。苏文东在法庭上说,他勒住孟某脖子后还对她赔礼道歉,说不会伤害她。“见警察来了,我用刀猛刺
苏文东当庭背诵《刑法》第239条,表示该条款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构成绑架罪,而他不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所以没犯绑架罪。检察官解释说,绑架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勒索财物型,一种是人质型的绑架。苏文东控制他人的人身自由,并用刀比划,已经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和健康权,手段已经构成绑架罪。虽然他有自己的理由,但应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法官宣布休庭后,将择期宣判。 犯罪指控 2004年7月9日,32岁的山东淄博人苏文东在中央电视塔一层大厅持刀劫持年仅19岁的女实习检票员孟某,以达到引起新闻媒体注意并解决问题的目的。8月5日,苏文东被海淀公安分局逮捕,检察机关以绑架罪对他提起了公诉。作者:孙思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