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才警察登台抢答(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13:49 沈阳今报 | ||||||||||
记者赵彤/文姜猛/摄 一名12岁的小孩用石子打中一名骑摩托车男子的眼睛,男子在捂眼睛时摩托车将一名行人撞成重伤。在这种情况下,小孩和骑车男子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他们都不承担刑事责任,骑车男子非主观故意,12岁的小孩不够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当主持人宣布十余个代表队全部答对时,全场报以热烈的掌声。力擒嫌犯 作为公安战士,民警不仅要掌握知识理论,而且擒拿嫌犯的功夫也要过硬。在这些考题中,考官特地给民警出了道难题:模拟一个搏斗场景,由一名民警假扮犯罪嫌疑人,受考的民警必须用最简捷快速的方式制服“嫌犯”。 只见民警身穿藏蓝色警服,威风凛凛地站在“嫌犯”面前,当“嫌犯”转身想逃时,民警一个箭步冲上去,一招“秋风扫落叶”将“嫌犯”绊倒在地。说时迟,那时快,民警扣住嫌犯双手,反扭其双臂,“嫌犯”又使出不同的反击招数,在民警面前均未奏效。新法解读 2004年10月22日,《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草案对施行了17年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作出了较大修改。按照草案规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予处罚,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至酒醒。 在昨天的知识竞赛中,这部新草案的内容也被编成考题。据了解,除大东公安分局外,和平公安分局的民警也进行了大练兵知识竞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