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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人索百万不知是犯罪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13:50 沈阳晚报

  手持塑料枪和尖刀,绑架一名个体业主后勒索100万元赎金。绑架者收到40万元赎金后,才将人质释放。11月1日,组织参与这起绑架案的3名犯罪嫌疑人,在沈阳中法受审时竟称:“我想让他还我8万元的欠款,当时没想到要绑架,也不认为这是犯罪……”

  今年3月下旬,家住大东区的张国忠与尚尔彪、于明林在一起喝酒时,张对二人称:“我最近打麻将认识了一个在五爱街做化妆品生意的人,咱们把他绑了弄点钱花。”三人一拍
即合。十几天后,张国忠在浑河后榆村临时租房,又领尚、于二人来到与被害人刘某一起打麻将的地方踩点儿。尚尔彪负责找了辆出租车,张国忠将自己的面包车用于绑架。4月15日晚,刘某和张国忠打完麻将,独自一人想打车回家时,被一个素不相识的人用“枪”抵住了后腰,此人就是尚尔彪。尚命令刘某上了事先准备好的出租车,于明林在车上用刀威胁刘某。黑布罩头的刘某被带到了后榆村的租房处,二人又用胶条捆住刘某双脚,让他向其家里索要赎金100万。次日,刘某的妹妹打来电话,称自己只凑到了40万元。交涉后,尚、于二人同意以40万元交换人质,并保证见钱就放人。

  当天下午,尚尔彪来到约好的交钱地点,他让刘某的妹妹坐出租车尾随其后。在确定无人跟随的情况下,尚尔彪收取40万元的赎金后,给于明林打去电话,表示可以放人了。刘某妹妹确定刘某已被放回,遂到公安机关报案。4月29日,张国忠等3名犯罪嫌疑人落网。经突审,张国忠将40万元赃款分给尚、于二人各12万元,自己留下16万元。而尚尔彪实施绑架时所持的“手枪”竟是一把塑料玩具手枪。

  法庭上,三被告吞吞吐吐地回忆着犯罪事实。张国忠辩解道:“我当时不知道是犯罪,现在后悔也晚了……”而尚尔彪还在那里连称:“我不知道是绑架……”

  法官宣布择日宣判此案。

  本报记者王野蛟实习生荣晶记者电话:13304032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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