伢儿唇枪舌剑,大人偷着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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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16:57 浙江在线 | ||||||||
本报讯“由于甲方小沈不服上次关于‘侵犯未成年人人身自由’纠纷的裁决,再次上诉,今日本法庭审理此案。”今天上午,杭州省府路小学成立了首家少年法院。在审判长席上,一名带着红领巾身着校服的“法官”宣布“开庭。” 自由与遵纪,哪个重要
本次庭审的是“人身自由和遵纪守法”一案。六年级学生小沈因被班干部指责随地吐痰而起诉班干部——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了解案情后,参加本次审理的几十名六年级小学生立刻分成了甲方“支持人身自由”和乙方“坚持遵纪守法”两拨,展开激烈的现场辩论。 “吐痰是我个人的事,又没妨碍别人,干吗不许啊?”“谁说没有妨碍别人,里面都是细菌,你忘了非典了吗?”“难道为了这个,我连人身自由都没了吗?这样限制跟封建社会有什么区别啊?”“为了你的自由,我们学校恐怕就要变成天子岭垃圾场了。”……法庭上唇枪舌剑,发言人此起彼伏,每个人都理直气壮,把审判长和嘉宾听得愣了,这可忙坏了小书记员。当然,乙方“自由也要讲原则”的优势更明显一些。 帮孩子找到法律底线 吴幼春校长告诉记者,该校成立少年法学院的初衷是针对学生尤其是高年级的孩子的法制教育,培养他们“法”的概念以及道德意识。今后,该校高年级的道德法制教育也会采用这种模拟法庭的形式开展。 “这该算是一种教育创新。”作为少年法学院的顾问,省高级法院主任魏信璋自信地说:“小学高年级是孩子一生当中最重要的定型期,却也是思想活跃、辨别力最弱的时候。很有必要进行道德规范方面的教育,因为它往往是法律的底线。模拟法庭采用身边的小事作为案例,孩子们更能参与其中。” “法庭”上的意外 模拟法庭经过辩论和专家建议后,老师允许学生调整观点后重新分组。结果有一位男生仍旧坚持留在甲方阵地,还指着纷纷“倒戈”的同学喊“叛徒!”,令法庭上的所有人大跌眼镜。 虽然“以寡敌众”,那名男生还是念念有词:“没有自由的人,跟一具骷髅有什么区别啊?”“可是你影响了他人的自由就不行!”“为了自由,难道你连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都不遵守吗?”遭到全班同学们的驳斥,他依然我行我素。审判长最后只能宣判甲方败诉。 这一幕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同时却也有了意外的收获,正如魏主任所说的,了解了学生们的真实想法,这在一般的课堂上是不可能实现的。吴校长表示,掌握了学生最真实的心理,以后就能够对该学生进行专门的道德规范、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教育,真正做到“因势利导”。来源:新民生报 作者:见习记者 沈蒙和 通讯员 陈丹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