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字号:“过度包装”是一种失信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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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17:24 新华网 | ||||||||
新华网青岛11月2日电(记者刘宝森)越来越多的包装让人眼花缭乱,难辨优劣。国内一些老字号商家认为,过度包装有欺诈之嫌,也是一种失信行为。 青岛盛锡福实业公司总经理李振林回忆起过去走亲戚的情景颇有感慨:“上世纪70年代时走亲戚,买上几块月饼,店家把月饼摆成金字塔形状,包上一层薄薄的宣纸,纸上贴一块印有店名的红纸,既不浪费还饱含人情味儿,现在月饼的包装花里胡哨,还要卖成天价,
李振林经营的盛锡福帽子店是一个拥有近百年历史的中华老字号。他告诉记者,老字号从来不以过分的包装来吸引顾客,到今天帽子店仍然得到顾客捧场靠的仍是实实在在的商品。他认为,一个企业,一种商品能够得到百姓的信任和认同需要的是经营信誉和产品质量,而不是产品的包装。商家经营就是要让百姓买得实惠。商品包装本无可厚非,但要有一个度。通过过度包装变相抬高商品整体价格是一种欺诈行为,不符合生意道德。 中华老字号青岛亨得利钟表眼镜珠宝公司副总经理侯彦荣认为,过去是紧缺经济,人们更多关注的是产品的实用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产品相对过剩,企业为了吸引顾客而改善包装,提高产品的外在美,是必要的营销策略。但同时他认为,对包装应辩证看待,一方面,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产品包装档次相应提高是应该的,漂亮的包装让顾客更容易接受;而另一方面,一些企业生产技术水平有限,过分从产品包装上下工夫,造成部分产品过于强调外在美而忽视产品的内在质量,这种做法只能是短期的经营行为。 有关专家认为,目前过度包装主要集中在日用消费品和饰品上,工商、物价、质监等部门对商品该如何包装,包装该如何定价没有专门的限定;同时,特定的消费群体让过度包装的商家有利可图,比如现在一些酒和茶的包装既气派又华丽,迎合了一些送礼人的意图。过度包装的最终解决还要靠市场调节,由消费者自己来评判产品优劣。同时政府在加强引导、监管方面也大有文章可做。专家指出,用过度包装来吸引消费者,单纯从商品价值来看短期内能给企业带来利润,但从消费者以及实实在在做生意角度来说是不正当的行为。靠过度包装粉饰产品来吸引顾客的眼球最终是经不起市场的长期考验的,实实在在经营、诚信待客才是商家长足发展的真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