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父母终审双双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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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22:25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昨日上午,一中院对父母虐待养女娇娇案作出终审裁定,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娇娇养母岳富英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判处其丈夫崔进禄有期徒刑一年。 据了解,1998年1月,岳富英在北京市朝阳区捡到一个女婴,取名娇娇。岳富英夫妇从2003年7月到2004年5月期间,多次对娇娇进行殴打、烫及捆绑,致娇娇面部、四肢、躯干部软组织挫伤,背部、双足烫伤。邻居报警后,岳富英夫妇被控告归案。娇娇的伤情经法医鉴
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岳富英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判处崔进禄有期徒刑1年。随后,岳富英夫妇上诉至一中院。一中院认为岳富英夫妇采取极端行为,多次对娇娇殴打,致其轻伤,应认定是故意所致,均构成故意伤害罪,故维持原判。 岳富英在宣判后表示,要认罪服法,待刑满释放后继续抚养娇娇,绝不再殴打和虐待她。 作者:李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