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取消理科班 赔了万元择校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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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02:43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因北京世青中学取消高三理科班,学生小马不得不花1万元择校费到其他中学就读。昨天记者了解到,朝阳法院以违反合同约定为由,判决世青中学赔偿1万元。 学生小马入学时,北京世青中学在其高中部按教育部制定的各年级教育大纲,足量开设各门课程,且在高三年级分文、理班。
2003年6月,世青中学告诉小马,学校将不设理科班,学生可选择转学。9月,小马在其他中学就读,但交纳了1万元择校费。小马认为,1万元择校费应由世青中学承担,并向自己赔礼道歉。 法院审理后认定,小马和世青中学之间形成的以高中教育为内容的民事合同法律关系有效。世青中学在小马就读后取消理科班的行为,构成合同违约,应对由此给小马带来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