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留身份证混人还挺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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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04:32 时代商报 | ||||||||
◎洪巧俊 我表弟就是一个农民工,前天来我家,说自己不想给包工头干了,想回家,可是包工头耍赖,不给他身份证,连抵押金都不给,看来不在包工头那干还真不行。表弟连连叹气:遇见混人了你咋办?
真令人气愤。 我不知道,国家的法律有些人是真不知道还是装糊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证法(草案)》第十四条规定:“除了人民警察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被执行强制措施的公民的身份证予以扣留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扣留公民身份证。” 事实上,扣留打工者身份证的现象很普遍。 一些企业主利用扣留民工的身份证和克扣工资来控制民工,一旦被控制,他们就用延长劳动时间、漠视劳动保护等方式,最大程度地压低成本。由于身份证被扣留,只发伙食费,多数民工由于缺乏路费而被迫滞留。 用工者可以核实受雇者民工的身份,但绝不允许扣留民工的身份证原件,民工一旦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但是民工身份证被扣留之后,并非是民工没有去投诉,而大多都是投诉无门。扣留民工身份证在一些地方还相当普遍,很显然这是一些地方执法不力所造成的,由于没有对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企业主没有感受到法律的震慑力,使得一些企业主更加见利忘义、见利忘法。 我呼吁,要维护民工的合法权益,政府就要监管到位,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对非法扣留公民身份证者要采取严厉的惩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