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给了特权以暴力的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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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04:34 时代商报 | ||||||||
◎邓海建 一身穿经警制服的男子左手抓着另一男子的衣领,右手从腰间掏出一把五四式手枪,指着该男子蛮横地说:“我一枪崩了你,你信不信……”这幕似乎只有在电视剧中才能看到的情景,10月31日却意外地在邯郸街头上演了。事情缘于一起公交车撞上一辆自行车的交通事故,被枪指的三公司安全保卫科科长李克是前往医院看望伤者和肇事驾驶员,等待交警部
银行押钞员在一定意义上来说是经济警察的延伸,可是当押钞的枪口对准了无辜的民众,保护人民财产的“特权”就异化成了威胁公众安全的“暴力隐患”。特权性暴力屡屡上演,核心是如何才能从法治层面上根本性地解决特权的边界问题———特权的“超界”使用没有刚性限制,而一旦特权“超界”使用,公民可能遭遇的毁灭性的威胁根本就没有及时寻找救济的方向。 首先是过分的特权泛滥意识缺乏观念的约束,国家赋予“护钱”的特殊职责和处理紧急事件的权限,被某些人有意无意地当成了自己凌驾百姓权利和利益之上的“牛气”。特别是沈阳近年来,伴随着多起押钞车劫案的发生,公安部门以及相应省份规定针对“劫钞歹徒”押运员自可秉法行使的更多特权。但是在大量的押运违章行为下,银行及有关方面在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上却疏于引导,对押钞员的职业素质没有从“特权腐败”的高度加以认识。 其次是百姓的“特权知情权”长期被忽略,使得“特权”成为暴力的特殊幌子而掩盖了其违法行径。不是任何普通市民都知道10米之内不得停车,又或是N米内不得通行之类的规定。10米之限不是孙悟空画的火焰圈,市民也不是山精妖怪,一碰到就活该被烧死。由此而言,押运员和市民的“信息不对等”也使得这些特殊规定成了唬人的游戏规则。没有预先的告知,就把市民的行为都推定为“劫匪”而让特权泛滥,这也该追究智能部门宣传与告知的责任。 事实上,仅仅公安部门的监管是远远不够的。如此庞大的银行保卫体系,公安部门很难做到事无巨细及时处置;另外,银行保卫不同于其他单位的一般内保,它有着极强的专业性和隐秘性,公安部门的管理无法体现这一特点。 若要使得特权不至于成为暴力的资本,对银行押运等这些特殊领域更要强化职业管理和体制监督,借鉴国际惯例改革陈旧体制避免监管真空,还得从“知情权”开始,还市民对等的知晓权以消弭可能的特权异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