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盐家具新标准难落实 市质监局:标识不合格请举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05:06 重庆晚报 | ||||||||
本报热线966988记者杨钰川报道已于10月1日起执行的食盐、家具等行业的强制性新标准,在我市的实施情况不容乐观。昨日,记者对这些行业新标准的落实情况进行调查后发现,绝大多数商家对新规的了解程度极为有限,而有关监管部门也是有心无力。 食盐加碘不标含量
昨日,记者走访解放碑新世纪、重百、王府井等商场超市,看到的食用盐品牌有“钓鱼城”、“自流井”等近20个。但经过现场查看和营业员介绍,竟没发现任何一种品牌在包装上注明了碘含量。而商场营业员对此新标准,均称“不知道”。 按照新标准规定,各家盐厂应对含碘盐标注碘含量,即每千克含碘量应在20毫克—50毫克之间,否则将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禁入市场。 家具难见说明书 《家具使用说明强制性标准》已实施一个月,但记者在较场口、七星岗等地家具城内,就是看不到一张关于床、沙发、柜子的说明书。当记者表示要看家具使用说明书时,商家们无一例外地显露出惊诧状,纷纷表示“从来没听说过买张床还要看使用说明书”。 按新标准规定,家具商品应附带说明书,介绍产品的结构、技术特性、使用材料、保养方法、注意事项、故障分析等,否则,消费者可拒绝买单,并要求返还定金。 玩具警示多为洋文 记者昨日走访了我市最大的玩具集散地——朝天门节约街玩具市场,发现8成以上儿童玩具的外包装上,不是全英文就是全日文。一玩具商陈某解释说,都是广州过来的货,原本是出口的。 10月1日起,玩具强制性标准实施。新标准规定,厂商必须在玩具醒目位置用中文作出警示,说明产品适用年龄等内容。 质监解释新规落实难 强制新标准为何落不到实处?“不知道有新规定”是商家们最普遍的回答。对此,市质监部门有关负责人无奈地表示,新标准的具体落实,在我市是自上而下“条块”结构式的实施模式,即按商品的不同类别来划分管理部门(如食盐主要由盐业部门负责管理),质监部门在其中主要起监督协调作用。但是,只要市民发现了标识不合格的商品,均可向质监12365电话举报、投诉,质监部门都将协调处理。网络编辑:翁正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