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办学该有人管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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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06:01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成龙”不得望子招生》追踪 没有取得社会力量办学资格的成龙教育信息中心大肆仿冒别人的品牌招收学生,从事教育活动的事情经本报报道后,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昨天,青羊区教育局成教科负责人
昨天下午,记者就“成龙”的行为采访了青羊区教育局成教科负责人,他告诉记者,“成龙”的行为属于非法。他称,要针对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招生办班,必须到教育局备案取得办学许可证,办学者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每个专业必须配备两名教师,二是教学场地应达到300平方米,而且要在教育局交5万元押金。但对已明显违法的“成龙”该怎么处理呢?负责人告诉记者,因教育部门没有执法权,“我们无能为力。”记者随后找到青羊区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则对记者说,他们只对不规范的收费进行管理,非法办学他们管不了。作为仅在工商局办了个体经营营业执照的“成龙”招生办班,青羊工商局注册科负责人称,“成龙”已超范围经营,她告诉记者,汪家拐工商所应出面管理。昨天下午,记者又来到汪家拐工商所,但相关人员却告诉记者,所长不在,至于怎样查处,要等所长回来后再说。 记者手记 没办学资格反而没约束?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管理上的缺陷,我市针对小学、初中、高中等学生群体的办学秩序非常混乱,全市没有取得社会力量办学资格的单位多达50余家,其中中介服务的个体户占约60%,没有任何证照就办学的占约40%。这些没有取得资格的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因不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约束,因而采取各种非法手段招生谋利,秩序的混乱不仅让正规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感到不公平。这些中介服务收了学生费用后一旦卷款搬家,还会给家长带来经济损失。本报记者邓晓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