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套劫杀嫖客 四被告上法庭(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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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06:26 北京青年报 | ||||||||||
来自市检二分院的公诉人指控,王洪飞与高山、于志君及一名小姐吴凤兰伙同任和(另行处理)预谋抢劫。去年12月29日21时许,吴凤兰打电话将45岁的荆某、43岁的魏某诱至朝阳区一出租房内,由王洪飞、高山、于志君伙同任和对荆、魏二人进行殴打,造成荆某重度颅脑损伤死亡,致魏某轻伤,并强行劫取二人7000余元及黄金项链、手机等物,共计价值1万余元。赃款赃物除部分被起获外,其余已被4人伙分并挥霍。 法庭上的王洪飞竟称自己是警方的内线,在协助调查过程中才卷进这起案子。他说,自己受委托调查高山、于志君利用小姐抢劫的情况,没想到抢劫过程闹出了人命,他就潜逃到了外地,最终被警方捕获。 然而随后上庭受审的几名被告都指出王洪飞就是“鸡头”,他组织了20余名小姐在京租房专门从事卖淫活动,并召集高山、于志君等人协助自己组织、管理小姐。高山说:“我和于志君负责看小姐,小姐每卖淫一次,我们抽头10元。”当天晚上,吴凤兰把人约进屋后,王洪飞、高山、于志君和另一名同伙任和持刀在屋外守候。后来于志君进屋确认两名嫖客正在屋里和吴凤兰聊天,4人便一齐冲进屋中。 昨天,审判长没有当庭宣判,判决结果还需等待。 作者: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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