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小姐”抢嫖客 四案犯昨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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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06:42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记者颜斐)39岁的黑龙江无业人员王洪飞和卖淫女一起设“局”抢劫嫖客并致一人死亡。昨天上午,王洪飞等4名被告人在市二中院受审。 曾在京开发廊的王洪飞和高山、于志君等人组织了20余名年轻女子在京租房专门从事卖淫活动。一次,当王洪飞偶然听一名卖淫女说两名嫖客非常有钱时,竟起意抢劫。去年12月29日21时许,王洪飞、高山、于志君和另一名同伙持刀抢劫两名嫖客时,造成一人重度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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