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拍照”勾你上当省城一家影楼的“公益活动”遭质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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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08:29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本报讯(茅萌茹雪余袁胜)去影楼照相,本是件高兴的事,可省城方先生日前在一家影楼消费时,却落得满心不痛快。国庆期间,方先生得到一张影楼的赠券,这张赠券上写着可以为40岁以上中老年夫妇提供一次免费拍摄,赠送3张免费照片及8套免费造型。10月7日,方先生的父母来到这家影楼拍照,在拍摄过程中,由于穿了这家影楼赠送造型之外的服装,方先生的父母为此支付了120元的服装费。两人共计拍了30张照片。
与影楼的纠纷发生在取照片时。尽管支付了服装费用,但影楼表示,如果想要除赠送的3张照片之外的其他照片,必须以每张10元的价格购买。如果想要底片,则后期消费须满300元才能拿到。方先生发现,虽然打着免费服务的旗号,但来此拍照的顾客均不同程度地掏了腰包,少则一两百元,多至上千元。不能接受影楼这一做法的方先生怒将此事投诉到12315。 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从事摄影、冲印的经营者提供服务后,应当将全部照片、底片(包括数码图文资料)交付消费者,不得自行保留和另行收取费用。影楼拒绝将底片交给消费者的做法是违反该条例的。至于影楼借“免费服务”,诱使消费者进行其他消费,目前维权尚比较困难。消费者应当在消费过程中注意保护好自己权益。 昨日上午,记者陪同方先生来到这家影楼。据该影楼负责人解释:“此次为40岁以上顾客免费拍照的公益活动是6月份起开始做的,对顾客实行规定范围内的免费服务,在拍摄之前已经明确告知不给底片。免费服务的范围都很清晰地写在我们的宣传材料上。”记者拿出《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新规定,对此,影楼负责人承认他们在工作安排上存在失误。经协商,该影楼退还了方先生父母拍照的底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