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委消费警示:虚假药品广告泛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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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09:56 武汉晚报 | ||||||||
本报讯 (通讯员 王体年 胡岳元记者马辉)今年来,全省受理“虚假疗效”药品投诉320起,占医疗类投诉8成以上。为此,省消委昨日发布消费警示:药品虚假广告泛滥,患者选购需要判断。 虚假广告宣传往往先用教授、患者开路,让人感到已患某种“非治不可”的疾病,然后,夸大药品疗效,使人误解不吃该药,就会患某种病症或加重病情。接着,便以“买3赠2
据省药监部门统计,今年仅武汉地区,就监控到100多家有“虚假疗效”药品广告。这些广告不仅给患者造成经济损失,而且延误了患者最佳诊疗时期,甚至落下人财两空的结局。 对此,省消委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购药时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切莫轻信不实宣传,谨防上当受骗。涉嫌虚假广告的用语: 广告中含有“疗效最佳”、“药到病除”、“根治”、“安全预防”、“安全无副作用”、“最新技术”、“最高科学”、“最先进制法”、“药之王”、“国家级新药”等用语。 贬低同类产品,与其他药品进行功效和安全性对比,有药品使用前后的比较等内容。 含有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暗示包治百病,适合所有症状等内容;含有治愈率、有效率及获奖的内容。 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形象作证明;使用儿童的名义和形象,以儿童为广告诉求对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