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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农村女讨要抚养费欲告变脸情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11:02 汉网

  昨日,一个直称自己是“二奶”的女子表示,她准备将变脸情人告上法庭,为女儿讨要抚养费。

  女士姓谢,今年36岁。1991年,她从安徽农村来到武汉一娱乐场所打工,认识了比她大10岁的厨师姜某。姜某对她十分体贴,还多次有意无意地称自己还没有家室,想与她交朋友,谢同意了。

  两年后,谢突然听说姜某其实是已婚男人。面对谢的质问,姜不得不承认,但又称妻子生的是女孩,他还想要个男孩,只要谢女士愿意,他马上就与妻子离婚。

  就这样,他们租房过上同居生活。其后她多次催问姜某什么时候离婚,姜总是支支吾吾地敷衍过去。

  1998年,随着女儿的降生,姜某开始疏远谢,最先还每月给一点生活费,但从2000年开始,母女俩就再没拿到任何钱。如今,谢女士在汉口航空路附近做小生意维持生计,她多次找姜某讨要女儿的抚养费,屡遭拒绝。

  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文峰称,我国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侵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的亲生父母,都应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记者蔡梨生)(来源:武汉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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