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误上贼车遇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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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02:53 新闻晨报 | ||||||||
家属向出租车公司索赔80万 实习记者毛懿 晨报讯乘客蒋某不幸打了辆“贼车”,惹来杀身之祸。蒋某妻子贾某向出租车公司提出索赔80万元,原因只有一个———“谁会想到出租车驾驶员会是凶手?”出租车公司感到
今年1月19日凌晨2点,蒋某从饭店出来,伸手招了辆出租车去浴场。蒋某一坐上副驾驶位,出租车就迅速起动。这时,躲在出租车后座的2名罪犯,迅速用绳索勒住了蒋的脖子。3名罪犯劫了一部手机和100元后,残忍地将蒋某杀害,并抛尸窨井内。 杀人案迅速告破,凶手被绳之以法,但这难以平复给蒋某家属带来的悲痛。蒋某的妻子贾某坚持认为,出租车公司应对丈夫的死负全责,要求出租车公司赔偿死亡补偿金在内共计39万元,另加41万元精神损害赔偿。 尽管对蒋某的死非常同情,但出租车公司也感到委屈,因为驾驶贼车的陶某前几年已从该公司辞职,现这辆出租车归另一职工沈某所有。沈某也承认车是他借给陶某“赚些外快”的。“他的死亡是3名罪犯造成的,损失应由这3人赔。我们没有实施任何侵权行为,对所属车辆也尽到了管理职责,没有任何主观过错。” 庭后,贾某告诉记者,出租车公司表示,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可以给予一定经济补偿。但她拒绝了这一方案,准备等待明天的法院判决。 | ||||||||